对于刚开始在日本生活的外国人来说,最初面临的挑战之一就是“找房”与“租房合同签署”的问题。尤其是当自己在日本的收入还不稳定,或在留资格是短期签证时,很多人会想:
“我能不能让母国的父母或家人作为租房的契约者?”
乍一看似乎合理——“家人值得信赖,有支付能力”。但在日本的租借合同制度中,原则上是无法让居住在国外的人作为契约者的。
本文将深入解析:为何不能让母国家人做契约者,有哪些例外情况,以及可以考虑的替代方案。
结论:原则上,居住在国外的家人不能作为契约者
在日本,租赁合同的基本前提是:
“契约者=实际居住的人”
契约者不仅需要生活在日本,还必须能履行租赁合同所规定的责任,例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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及时缴纳房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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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对房屋问题、维修或紧急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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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理邻里纠纷
如果契约者不住在日本,就难以履行这些责任,因此房东或不动产公司不会接受居住在国外的人作为契约者。
为什么不能让“不住在日本的人”当契约者?
1. 无法履行法律责任
契约者必须对房屋使用负责。万一发生滞纳金、损坏、投诉等问题,国外亲属很难第一时间应对。
2. 资料审核无法通过
签约时需要提供下列资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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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留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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护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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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手机号码和现住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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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业证明、收入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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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银行账户等
国外亲属几乎无法准备这些资料,审核自然无法通过。
3. 不能使用家租担保公司
现在多数日本租房合同都需要使用“家租担保公司”代替连带保证人,而这些担保公司一般只接受居住在日本、具有合法身份并有稳定收入的人。
有没有“例外情况”可以让母国家人参与?
虽然不能作为契约者,但有些情况可以让他们以其他角色参与租房过程:
案例1:本人是契约者,家人负责付款
你是居住人和契约者,父母只是代付房租。这在法律上是允许的,但合同责任仍由你承担。
案例2:设立代理人或法人代表(商业用途)
如家人拥有在日本注册的公司,可以由法人名义签约,并由你作为住户。这适用于高级住宅或商务用途,但流程复杂且稀有。
案例3:家人作为“连带保证人”
极少数情况下,有的不动产公司接受居住在海外的父母担任担保人,但因沟通困难、法律责任难执行,基本不推荐。
如果不能让家人当契约者,有哪些替代方案?
1. 自己成为契约者,使用“家租担保公司”
只要你本人拥有在留卡、可证明收入,即使没有保证人,也能通过家租担保公司完成签约,是最常见、最可行的方式。
2. 提交“生活支援证明”
如果你目前收入不稳定,可让母国家人提供银行汇款记录、生活补助声明等材料,提升信用度。
3. 咨询“外国人专门不动产中介”
他们熟悉外国人签约流程,可以推荐无需保证人的物件,或提供多语种服务。
重点提示:在日本,契约者=实际住户 是法律原则
尽管你想让家人提供支持,但在法律和实务上,合同名义必须由实际在日本生活的人来承担。这是为了保障房东和管理方在合同期内能有效联系和管理。
最实际的做法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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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自己作为契约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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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担保公司代替保证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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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中介透明说明你的实际情况
这样能最大程度避免合同阶段出现名义错误、审核不通过或后续纠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