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日本生活的人,难以回避的就是台风、地震、大雨、洪水等自然灾害。
尤其是在租赁房屋的情况下,因为房屋并非自己所有,常常会有如下疑问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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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生灾害损坏时该怎么办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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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谁来修复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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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有保险或者保险不涵盖的情况下怎么办?
其实,在这类灾害发生时,除了火灾保险以外,还有多个可以利用的支援制度和咨询窗口。
本文将为您介绍遭遇自然灾害时可使用的“非保险类”应对途径,以及灾后需要立即采取的行动。
灾害发生后首先要做的事:准确记录受灾情况
遭受灾害损害后,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“留下受灾证据”。
拍照或录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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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录破损的墙壁、损坏的家具、进水的地板等,尽可能多角度并带有日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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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清损坏部分是房东的财产还是租客的财产(如空调、热水器、门等)。
联系管理公司或房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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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确修复对象、顺序、紧急应对范围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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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租客擅自叫修理人员,费用可能需要自付。
没有保险或保险不适用时,可以利用的支援制度
即使没有火灾保险,或者保险不涵盖(如地震损害等),也可以利用地方政府和自治体提供的支援制度:
1. 自治体的“受灾者生活重建支援制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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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因自然灾害住宅受到重大损害,最多可获得30万日元支援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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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则上需以家庭为单位申请(由户主提出申请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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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房屋受损程度(半毁、全毁、长期避难等)决定支援金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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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须取得“罹灾证明书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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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:并非所有灾害都在适用范围内,请务必在市区町村窗口确认。
2. 获取“罹灾证明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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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市区町村政府发行的官方文件,用于证明灾害造成的损害。
用途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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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自治体支援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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减免公共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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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房东交涉解除合同时免除违约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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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灾民临时住房
取得流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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灾害发生后向政府申请(电话或网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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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人员现场勘查或提交照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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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日后可领取证明书
3. 公共费用的减免或延期申请
在灾害发生时,电、水、瓦斯、网络等公共费用可能适用延期支付或部分减免。
常见的应对方式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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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长账单支付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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暂时免除缴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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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除违约金、恢复服务的手续费等
请直接联系各服务公司的“灾害特别支援窗口”申请。
4. 就业或生活资金相关的咨询(生活福利资金贷款制度)
若因灾害导致收入减少、失业或生活困难,可申请由都道府县社会福利协会提供的无息或低息贷款制度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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紧急小额资金(约10万日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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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支援资金(每月约20万日元)
请咨询当地的社会福祉协会获取申请表格。
建筑物或设备损坏时的责任与处理方式
所有权归属 | 责任与应对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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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结构(墙、窗、屋顶等) | 原则上由房东负责修复 |
房东安装的设备(空调、热水器、门等) | 若合同中明确属房东财产,维修义务在房东 |
租客的家具、电器、私人物品 | 属于租客个人财产,需确认火灾保险或家财保险覆盖情况 |
房屋无法继续使用 | 与管理公司协商是否“临时退租”或“解除合同” |

若灾害造成无法继续居住,应如何处理?
若自然灾害导致房屋无法继续居住,可以申请解除合同或免除租金。
可适用情况与依据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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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法第611条:因天灾等导致居住不可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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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物全毁或半毁,并取得罹灾证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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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东未能及时修复或明确拒绝修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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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同中有“不可抗力免责条款”。
为避免纠纷,应立即采取的行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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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即进行联系、报告与记录(拍照录像非常重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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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须与管理公司或房东商议(避免自行判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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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动咨询政府或专业窗口(支援制度为“申请制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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确认合同条款和保险范围是否包含灾害损害
小结
自然灾害无法预测,但可以通过制度、支援与正确的信息渠道来将损害控制在最小限度。